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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出台挣不够学
发布人:AG 来源:AG娱乐 发布时间:2021-02-25 16:21
2月13日,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,《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》已经出台,今后全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、普通中小学、各级教育研训机构中持有《教师从业资格证》的在岗人员,参加的所有培训项目均实行学分管理。
两类培训,一是统筹培训,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安排的各类培训项目。二是自主培训,即各中小学校(幼儿园)根据自身教师队伍发展的状况和需要,自主组织实施的校本级培训。
全省中小学教师可通过参加统筹培训项目(不含试用期内的师培训)及学校自主组织的培训项目获得相应学分;
多元提升活动包括:学历提升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专业竞赛获、承担师范类学生职前培养或教师职后培训任务等。
全省中小学教师职后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。在一个培训周期内,教师需至少累计获得36学分且每年至少获得2学分。退休前最后一个培训周期,对培训学分不作要求。为调动教师的参训热情,满足培训的层次化和多元化要求,在一个培训周期内,教师需分级分类按比例获得相应学分。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学习、参加专业竞赛获、承担师训工作以及参加相同项目时,均可冲抵学分。
我省,中小学教师完成参训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,由承训机构、对应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,方可获得相应培训学分。
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(园)要严格认定、充分使用培训学分。将培训学分取得情况与教师职务(职称)评聘、绩效考核、评优励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挂钩,并作为校(园)长考核、任用、晋级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。
凡学年培训学分未达最低要求的,本学年培训考核不合格;凡周期届满时,未达最低要求的,视为周期培训考核不合格,其教师资格不予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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